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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江门市新会区版权局),是主管全区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和文化产业工作的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江门市新会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与江门市新会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江门市新会区版权局)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文化艺术、文物、文化产业、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推进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和艺术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艺术品种,推动各类艺术的发展;指导专业艺术团(队)组织和业务建设,组织、协调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
(四)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指导、管理全区重点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五)开展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六)负责文化经营活动和新闻出版单位的行业监管,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负责从事演艺活动、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出版活动等民办机构的监管。
(七)促进全区文化产业发展,依法管理文化市场,协调指导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工作。
(八)组织协调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和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和申报管理工作。
(九)监督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视频点播以及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的传播覆盖,监督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
(十)负责著作权管理和版权保护工作,负责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和印刷复制企业以及网络出版的审核工作,负责区内非营利性刊物的出版审批工作。
(十一)监管出版活动,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监管全区印刷、复制、发行业及出版物市场,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十二)联络、协调、服务和管理区文联所属各文艺会社和文艺工作者;组织开展文化艺术活动、文艺创作以及文化系列科研工作。
(十三)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50-6662713 0750-6613833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朱紫路50号